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《陈德武、陈亚华、姜福乾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二审刑事裁定书》。裁判书显示,从2013年至2016年9月27日,被告人陈亚华从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(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)数据库获取区分不同行业、地区的手机号码信息提供给陈德武,被告人陈德武以人民币0.01元/条至0.2元/条不等的价格在网络上出售,获利金额累计达人民币2000余万元,涉及公民个人信息2亿余条。 近年来不少用户均表示曾经收到过一些以销售、传销、办卡等莫名其妙由头的电话,12月5日,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在京发布《2019个人信息安全年度报告》。报告显示,95%的受访者表示曾遭遇个人信息泄露,超半数称在注册App后收到骚扰或推销电话。 在办理相关业务之时,运营商都会要求客户办理相关业务的时候提供公民的个人身份信息。但对于这些信息如何保证不被泄漏,收集个人信息的部门并没有给出任何承诺,比如签订相关协议等。无数电信诈骗的惨剧都是因为罪犯掌握了受害者的近况,然后针对一个人的近况和心理因素设置骗局,引人入瓮。面对用户个人信息带来的精准广告、商机等利益使然,无数不法商家和犯罪分子也都想蠢蠢欲动,个人信息的利用价值越来越大。 从整个社会来讲,个人信息泄露危害大。不法分子会通过年龄、性别等隐私信息去分析一个人的需求、取向、爱好等进而不法牟利。一方面,个人信息的留存方应该扛起对用户信息安全负责的责任,加强安全防范,防止个人的信息泄露,执法部门更要坚持以打促管、以打促建,持续深入推进违法违规使用个人信息的集中整治。只有全力铲除个人信息“黑灰产”乱象,才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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